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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四届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2次集体学习(扩大)会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部作者:谷雯玉发布时间:2024-08-28点击次数:

2024年8月28日,学校召开第四届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2次集体学习(扩大)会。校党委书记岑松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院长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校党委副书记于海臣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部分;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荣德生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部分;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兵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部分。

岑松指出,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必须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法治意识,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岑松表示,要发挥高校育人功能,推动法治人才培养。要肩负起教育第一阵地的责任,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区域优势与办学特点打造具有特色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加强与法学研究机构、法治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岑松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表率。要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